黑龍江黑河市政府根據“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工作原則,專門制定印發《黑河市消防工作考核辦法》,進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社會化網絡,提高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
《辦法》指出,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本地區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負責人。每年12月底前對全市各縣(市、區)本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量化考核,并將考核結果準確上報市政府。經市政府審定后,由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員會向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進行通報。對考核結果******的縣(市、區)政府予以表揚,對考核結果******的有關部門在相關項目安排上優先考慮。
《辦法》要求,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公開透明、求真務實的原則,結合年初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主要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座談走訪、暗訪調查等方式進行量化考核,嚴防弄虛作假、瞞報虛報。同時各縣(市、區)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及時制定本地消防工作考核辦法,嚴格有效開展考核工作。
《辦法》的印發,進一步明確了全市各級政府的領導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健全了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考評機制,完善了消防工作社會化管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