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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消防安全“五大活動”實施方案 |
2025/9/10 1:02:20 來源:網絡 瀏覽 9309 次 |
發布部門: 大連市政府 發布文號: 大政辦發[2011]11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市政府決定2011年在全市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以下簡稱“五大活動”),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災隱患底數,加大消防監督執法力度,推動整改消除火災隱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環境;通過大宣傳、大培訓,牢固樹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實現“人人會查改火災隱患、人人會撲救初起火災、人人會疏散逃生”;通過大練兵,使消防官兵做到對轄區情況底數清、情況明,崗位業務素質和部隊滅火救援能力得到明顯提升。總體實現“不發生群死群傷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工作目標,達到“四個100%”和“四個全面提升”。
“四個100%”: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普查率100%;一般火災隱患整改率及消防違法行為查處率100%;重點崗位和重點職位人員消防專業培訓率100%;滅火救援成功率100%。
“四個全面提升”:消防監督執法能力全面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全面提升;社會消防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
二、活動安排
(一)集中開展大排查
1. 工作任務
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筑等為重點,采取全面普查與分類排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進行火災隱患全面普查,并集中開展施工工地、特殊場所、醫療機構、幼兒園和學校、養老機構、行業系統內部等6個專項排查行動,摸清隱患存量,找準突出問題,分類建立檔案。
(1)施工工地專項排查行動。建委、公安部門對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別是節能綜合改造工程施工現場排查率100%,建委負責查處使用可燃易燃“安全網”問題,公安機關負責查處施工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明確專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動火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落實等情況。
(2)醫療機構專項排查行動。衛生、公安部門對醫院等醫療機構排查率100%,重點查處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擅自擴大防火分區、擅自停用消防設施、鎖閉堵塞安全出口和違章用火、用油、用電、用氣等情況。
(3)幼兒園、學校專項排查行動。教育、公安部門對學校、幼兒園排查率100%,重點查處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滅火應急救援演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等情況。
(4)養老機構專項排查行動。民政、公安部門對敬老院、福利院等養老機構排查率100%,重點查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滅火應急救援演練、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火災隱患自檢自查、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情況。
(5)特殊場所專項排查行動。司法、公安部門對監獄、勞教所、戒毒所、看守所等特殊場所排查率100%,重點查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火災情況下逃生自救、滅火應急救援演練、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等情況。
(6)行業系統內部專項排查行動。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分別對各自主管的行業系統內部排查率100%,重點查處內部機關和所主管行業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工作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情況。
2.工作措施
(1)督促單位自查自改。社會單位要組織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會議,迅速部署開展隱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將自查自改情況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申報。
(2)落實消防監督檢查職責。各級公安消防機構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聯合有關部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嚴格對轄區小單位、小場所和居民住宅區逐一排查。對排查的單位和場所,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如實記載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的整改意見等,存檔備查。
(3)發動群眾參與。要廣泛發動街道、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火災隱患排查工作,鼓勵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形成專群結合、全民參與的工作格局,******限度地擴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覆蓋面。
(二)集中開展大整治
1.工作任務
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采取有關部門督促、公安機關查處、政府掛牌督辦等方式,全面推進隱患整改,并集中開展行政許可、安全疏散、室內消火栓、消防設施、違規用火、違規裝修等6個專項整治行動,打擊違法行為,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1)行政許可專項整治行動。建設工程未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審核不合格的,或者經消防設計備案但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未依法經消防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或者經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
(2)安全疏散專項整治行動。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拒不改正的,依法強制執行。
(3)室內消火栓專項整治行動。對檢查發現居民樓的消火栓箱內無水槍、水帶,水槍、水帶、閥門破損的,消火栓水壓不足或無水的,責令物業管理企業或產權單位立即整改。
(4)消防設施專項整治行動。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依法從重處罰。
(5)違規用火專項整治行動。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情節較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依法拘留。
(6)違規裝修專項整治行動。對存在采用聚胺脂泡沫塑料裝修、公共娛樂場所使用任何煙花和火炮等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依法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采取臨時查封措施。
2.工作措施
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查處,下達法律文書,堅決依法督促整改。要用足用好執法手段,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始終保持圍剿火災隱患的高壓態勢。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消除。
(三)集中開展大宣傳
1.工作任務
牢固樹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聯合有關部門全面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廣泛利用各級各類媒體和各種活動載體,組織開展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2.工作措施
(1)開展冬防春運消防安全專項宣傳活動。2011年春節前,以學校、社區、家庭、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廣泛開展以“普及冬防春運消防安全常識、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知識,檢查、消除身邊火災隱患,開展逃生自救演練”為主要內容的群眾性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2)啟動“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大綱要求,推動每個系統、每個行業、每個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廣電、安監、旅游、文物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組織、督促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并將其納入檢查考評范圍。
(3)開展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活動。在社區、農村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固定陣地,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約,告知公眾增強防火常識;對弱勢群體家庭組織經常性地防火巡查,提供上門式宣傳服務;2011年3月30日以前,每個社區的每棟住宅至少要聘請一名宣傳員,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開展創建“平安村鎮”活動,開展“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系列活動;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企業消防培訓和責任考評內容,明確工作計劃、目標和責任人;每個“五進”系統至少培養一個消防宣傳典型,通過推廣先進經驗,以點帶面,促進工作開展。
(4)開展媒體消防宣傳活動。宣傳部門按照《關于加強消防宣傳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開展公益性消防宣傳活動;利用各級主流媒體,以提示字幕、公益廣告、專題報道等形式開展消防常識宣傳;利用戶外視頻、樓宇視頻、電梯視頻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傳播手段,大密度、高頻次地滾動播放消防公益廣告。
(5)開展社會化消防宣傳活動。利用消防教育館、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站,加大安全用火用電和逃生自救知識的宣傳力度,廣泛組織公眾參觀、體驗;利用消防宣傳車、文藝演出、逃生疏散演練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活動;以公眾聚集場所為重點,開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動,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水平。
(四)集中開展大培訓
1.工作任務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下發的《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要求,綜合利用政府、單位、網絡和社會培訓力量,制定并實施“社會消防培訓大綱”,強化對各類人員的培訓教育。通過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分階段、有重點的社會消防培訓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等消防安全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提高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單位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技能,提高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人員的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和領導能力,提高廣大消防監督人員的執法業務水平。
2.工作措施
(1)加強重點從業人員培訓。公安、教育等部門對現有重點崗位和重點職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培養消防專業技術人才。公安消防局對轄區內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崗位專業能力培訓率100%,確保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取得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2)加強單位管理人員培訓。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訓,各單位至少培養1至2名“消防宣傳教員”,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各級保安培訓機構對保安員進行全員消防技能培訓,重點提高火災防范和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體員工開展以“四個能力”為重點內容的消防安全培訓,督促指導單位組織一次消防逃生演練。
(3)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安監、公安等部門對電工、電氣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專題培訓;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廣電、安監、旅游、文物等部門將消防安全標準規范和防救技能納入相關職業的教育、培訓和技能鑒定內容。
(4)加強政府領導人員培訓。依托本地行政學院、黨校,將社會消防管理納入對地方各級政府領導同志和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的培訓內容。在兩年內,分批組織對負責消防工作的鄉鎮長、村“兩委”負責人進行全面輪訓,輪訓率達到100%。
(5)強化消防監督人員培訓。公安消防局分級分批對所有消防監督人員進行不少于15天的消防監督業務技能培訓,對新上崗的消防監督人員進行不少于20天的消防監督業務技能培訓;各級公安消防、治安部門要分級分批對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開展一次系統的消防監督業務知識培訓。
(五)集中開展大練兵
1.工作任務
深化打造公安消防鐵軍,立足實戰需求,落實按綱施訓,全面開展執勤崗位大練兵活動,提高攻堅克難能力,確保關鍵時刻“拉得出、沖得上、打得贏”。
2.工作措施
(1)深化消防鐵軍建設。通過備戰和參加全國打造公安消防鐵軍大比武,創新實戰應用操法,提升崗位練兵水平;公安消防局將開展“鐵軍中隊”、“鐵軍大隊”評選驗收活動,檢驗基層練兵成效。
(2)深化“六熟悉”訓練。對人員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動等場所和高層住宅、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重點單位逐一進行“六熟悉”,加強對重大危險源調查評估,熟練掌握單位結構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設施及周邊道路、水源情況。
(3)深化實戰演練。重視首戰力量快速反應、救人控火能力,轄區大隊、中隊每周組織開展不少于2次的實戰演練;加強高層、地下、化工等疑難災害處置技戰術研究,規范作戰行動程序,每月開展不少于2次的多力量聯合演練。
(4)深化攻堅組訓練。繼續堅持“魔鬼式”訓練的模式、標準和要求,對攻堅組隊員進行不少于30天的集中輪訓,突出實戰技能,提高班組攻堅能力;制定考核標準,實行末位淘汰制度,確保隊伍內部的競爭活力。
(5)深化指戰員訓練。公安消防局要分期組織所有基層指揮員開展不少于20天的集中培訓,開展到滅火任務重的大、中隊進行不少于15天的實習鍛煉。新入警大學生干部在基層中隊見習鍛煉時間不少于4個月,經省公安消防總隊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進行3個月“回爐”培訓。按照新的執勤戰斗條令和業務訓練大綱,規范戰斗員訓練的方式、方法,達到“五知一能”標準。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此次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動”的重要意義,將此項活動作為2011年的重點工作,一把手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制定方案,精心謀劃,周密組織,確保實效。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按照《消防法》賦予的工作職責,將消防工作納入本部門總體工作計劃之中,定期組織開展本行業系統內部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警種協同作戰,發揮多警聯勤加強消防工作的優勢,形成工作合力。要廣泛發動街道、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積極動員廣大群眾,形成專群結合、全民參與的工作格局。
(三)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各地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則,認真梳理、總結經驗教訓,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結合實際加快解決制約消防工作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著重推進社會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常態化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機制的建立完善,
(四)狠抓督導,落實責任。各地要加強督導檢查和幫扶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重點幫扶后進地區,整體推進工作。對重視程度不高、工作組織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對問題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五)報送信息,及時反饋。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和派出所要按相關要求,認真搜集匯總有關情況,大力宣傳報道本地工作動態,并將列管單位消防安全情況和執法工作及時錄入消防監督管理系統,重要信息要隨時上報。市消防委員會辦公室將定期編發簡報,對全市工作情況進行通報。每月24日,各級公安消防機構要將階段性工作情況和《消防安全大排查情況分類統計表》(見附件)報送市消防委員會辦公室,12月15日前報年度工作總結。聯系人:李冉冉;聯系電話:86779119-8505、8511(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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