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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
2025/9/10 10:38:46 來源:本站 瀏覽 9163 次 |
“三合一”場所是指在生產車間和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或員工宿舍與生產車間和倉庫未進行嚴格分隔的建筑物內設置的場所。這些場所多以服裝、木器、箱包、鞋帽等中小加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主。 隨著中國加入WTO后,我國的經濟正處于高速發展時期,在當前,公有制經濟是國家經濟的主體,但非公有制經濟在國家經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非公有制經濟正迅速發展壯大,私營企業日益增多。但私企業主法制觀念淡薄,特別是在消防安全方面管理混亂,消防設施投入不足,消防安全責任和火災防范措施得不到落實,預防和控制火災整體水平低下,引發火災事故和其它災害性事故的危險性也隨之增大。加強私營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已是刻不容緩的工作,因此,公安部于2002年5月1日,頒布實施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規定》施行以來,公安消防部門按照《規定》的要求,多次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對私營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狠抓了落實。隨著近幾年來“三合一”場所火災事故的不斷發生,“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引起了政府和公安消防機構的高度重視。“三合一”場所具有火災荷載大、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多、人員密集的特點,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的損失。因此,加強“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那么,誘發“三合一”場所火災事故多發的成因和在消防監督檢查中如何加強對“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一、“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現狀 1、“三合一”場所的選址具有消防安全隱患。大多數“三合一”場所是建在城郊,有的則建在道路狹窄的老居民區,絕大多數無消防水源,發生火災時不利于消防隊進行火災撲救。 2、“三合一”場所的安全管理不善。許多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業主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沒有制定嚴格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為了減少成本而減少在消防設施方面的投入,也不對所招的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使其工作人員不懂怎樣防止火災發生,不懂得撲救初起的火災、報警電話號碼及如何報警、疏散人員等。 3、“三合一”場所的建筑物具有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大多數“三合一”租用瀕臨破產的企業的建筑物內,有的自建或租用一些耐火等級為三級以下的建筑,有的是由居民住宅改建而成。門、窗、孔洞多,與其它場所的分隔墻的耐火極限較低,達不到《規范》的要求,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大多數與其它場所混用、不能直達室外且多為一個安全出口,不符合《規范》的要求。有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被原材料或廢料的堵占,造成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暢。 4.用電、用氣量大。“三合一”場所一是自己用電或液化氣做飯;二是沒有安裝暖氣,多以電褥子、電暖氣、散熱器、生爐子、燒火炕取暖,這都大大增加了火災荷載。二、“三合一”場所在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 誘發“三合一”場所火災多發的原因不外乎兩個方面:主觀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理念、思維以及工作模式難以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客觀上,消防基礎設施相對落后。 1、建筑不規范,布局不合理。凡“三合一”場所的建筑都不是根據實際需要設計建造的,改變原有的建筑物的使用性質。有的“三合一”場所設置在同一座平房建筑物內,有的設置在同一幢高層建筑物內;有的是租賃或利用倒閉的廠房,有的是通過民用住宅改建的。這些建筑耐火等級低,防火間距小,疏散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 2、同一幢建筑,多家使用,產權獨立,無物業管理。使用單位各自為政,各行其事,用途不一,廠房擁擠混亂,人員密集,電線亂拉亂接,設備陳舊,工藝落后,原料性能復雜,倉庫堆放混亂。 3、業主消防安全意識、法制觀念淡薄,防范火災能力先天不足。絕大多數“三合一”場所的發展都經歷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的艱苦創業過程,甚至幾起幾落,業主大多數是自我成長、自我發展起來的,文化素養參差不齊、安全理念層次不高。由于受經濟實力的限制,以及創業者消防安全意識法制觀念淡薄,造成了消防工作在“三合一”場所起步時就沒有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發展等同步考慮,致使存在先天“殘疾”。 4、缺乏管理,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不健全。消防投入不足,消防裝備缺乏。在當前經濟社會,為了減少日常的開支,絕大多數“三合一”場所都沒有配備分管消防安全方面的領導和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專(兼)職人員,加上業主自身“重效益,輕安全”的思想作祟,導致“三合一”場所內部很少有人重視消防安全,參與消防安全管理,該建立的各種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未建立,各級領導及員工的安全職責不落實,違法、違章現象時有發生,由此往往釀成災害。在“三合一”場所中,消防基礎設施沒有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和同步建設。有些“三合一”場所雖然有完善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備,但相應的“軟件”沒有跟上,結果導致投入大量資金購進的消防安全設施成了破銅爛鐵或是應付各級部門檢查的擺設。 3、消防設施沒有與時俱進,及時更新。一些“三合一”場所把經濟效益放在首要位置,在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置上存在著普遍不足的問題。雖說“先天不足,后天可補”,可是業主在翻新高大寬敞的廠房車間,更新先進生產設備,擴大生產的同時,就是沒有把關系到職工生命和自身財產的消防安全設施和管理措施進一步地完善和更新。許多“三合一”場所,生產車間和辦公區內消防設施不健全,警告、危險標識散亂,消防器材不配套,更多的未能根據有關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或設專職消防員,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更沒有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有的雖建立了消防組織,但流于形式,沒有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4、員工文化素質低,消防安全常識、知識匱乏,安全意識淡薄,自救能力差。“三合一”場所大多數是從事技術含量較低的項目,招工要求不嚴,絕大部分是從農村招上來的因此上,這些員工大多數是沒有經過高等教育,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識較差,業主在上崗培訓前,大多數也不對他們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再加上,業主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考慮,從業人員流動性較大,當消防監督部門按照《消防法》的要求,通知企業員工參加消防安全培訓,他們也只是象征性的派一、兩個人參加,因此,導致許多企業,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就會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事故,近幾年來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就是例證。三、如何確保木制品加工企業消防安全 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對國家、對社會、對企業持續穩定地發展極為重要,因此,有效地做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切實加強防范,抑制“三合一”場所火災發生是國家各級政府部門的當務之急。 1、充分“三合一”場所防火的重要作用。做好企業的消防工作是確保國民經濟順利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要樹立超前意識,增強緊迫感,早動手、早部署,切實將“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工作納入消防監督管理部門的視線。 2、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充分認識到當前消防安全形勢的嚴峻性,按照各級政府的要求,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要正確理解經濟建設與安全生產之間的關系,處理好經濟建設和安全生產之間的矛盾,制定相應的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崗位、落實到個人,強化消防安全宣傳和消防安全知識、安全常識及消防法律法規的培訓,加大事故責任追究力度,從而建立起長效的管理機制。 3、嚴格執行《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強化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規定》第二章明確了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具體消防安全責任。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消防責任制,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到“三合一”場所的生產經營管理中,提高自身預防能力。應把消防安全知識、常識和消防技能作為考核領導和職工的基本條件之一。 4、多措并舉,齊抓共管,嚴把源頭關。 “三合一”場所的形成不是突然的,也不是變幻莫測的。任何企業建立之初都必須經過規劃、立項、審批、發證等環節,公安、工商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工會應當密切配合。現在有的地方設置了前置條件,依賴于“前置”監督管理單位或監管員。殊不知,有些“前置”監管單位在受理項目時,還是紙上談兵,根本沒有廠房。眾多的監管單位只依靠一個“前置”條件,依靠一個監管單位,相信個別監管人員,難免導致“三合一”場所的出現。因此,每個環節都應按章辦事,嚴格把關。先是要深入了解企業的性質、生產規模、人員情況等,再到現場仔細察看,掌握全面真實情況。即使看到不屬于自身監管范圍內存在的問題,也應與其他監管部門交換意見。要實行各部門齊抓共管,互相監督,責任同擔,這樣才能從源頭上控制“三合一”場所的產生。 5、群防群治,綜合治理,避免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三合一”場所大小不等,建筑形式不同,但其隱患所造成的結果是相同的。因此,整治“三合一”場所決不能有僥幸心理,各級政府要加強綜合治理,運用經濟和法律的手段,采取強有力的整治措施,調整經濟結構。地方政府應在政策導向上加以調,提高規模效應,強化設施建設,讓“三合一”場所無滋生之地。 6、嚴格依法監督,加大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通過明查暗訪、新聞曝光等形式,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促進“三合一”隱患的整改。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各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督管理。針對“三合一”場所點多的特點,要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加強對“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同時,要設立公開舉報電話,發動群眾,加大查處力度。對于既不能根本解決,也不能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嚴格依法查處;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7、加強多形式的消防組織建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因地制宜,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定期開展消防活動,宣傳消防安全知識,組織滅火演練和事故應急疏散演習;要組織學習有關消防法律和政府有關消防的行政法規,布置落實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消防自檢、自查、自改,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操作水平。 8、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規定》第六章要求: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目前此項工作的開展不均衡、有死角,單位負責人和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知識缺乏,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低下。發生火災事故時,處置不當,致使小火釀火災。所以,企業應進行全員培訓,上層領導主要應提高分析能力,職工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能正確撲救初起火災,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此外,對“三合一”場所的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企業投入生產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一定要嚴格把關,不該批的一律不批,堵死“先天不足”的隱患源頭。另外要積極爭取政府部門對消防監督工作的支持,充分發揮政府的職能作用。組織好政府各部門共同參與,打一場消除隱患的“攻堅戰”,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當前,做好“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工作任務繁重,但只要我們高度重視,共同參與,就一定會有健康、安全、高速發展的局面。(三明支隊尤溪大隊 孫文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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